已經多年不買歐美懸疑小說,因為雷聲大雨點小、破綻連連、結局薄弱居多,有些讀者只吃氣氛是很適合,但不合我胃口,就別亂花錢了。今年也到書店翻了很多本歐美推理,一樣,爛尾,買不下去。直到這本美國懸疑小說《最後的女孩》……購買理由:
1. 書名不會令我倒彈
似乎是從《列車上的女孩》(The Girl on the Train)開始?歐美懸疑小說的書名,不知怎地掀起一股女孩熱,有些是原文書名就有女孩、有些是台灣書名翻成女孩,《之前的女孩》、《霧中的女孩》、《緘默的女孩》、《消失的女孩》、《尋找消失的女孩》、《影片中的女孩》、《最幸運的女孩》、《完美女孩》……女孩傾巢而出有種富江fu。《最後的女孩》(Final Girl)直譯原文書名,原文書名則來自恐怖片用語,趕熱潮的感覺相對沒那麼重,不至於令我看到書名就倒彈。
2. 作家與網友好評
看到某知名台灣推理小說家,推薦說他真的沒猜著兇手、最後大吃一驚;也看到不少網友說,雖然女主角很討厭,但結局真的很震驚。我一向不相信那種整排的業界(ㄆㄟˋ)好評,比較相信一般網友的感想。於是想說這次真的可以買了吧……
3. 女主角的名字
我不會承認女主角名字翻成「葵希」害我腦波變弱。為什麼不翻成「虧雞福來爹」發音也很近啊!為什麼偏要用「葵」這個字來釣我><(巨星老葵花表示:)但若是翻成「貴希」或「鬼希」也一樣危險,松本貴姬和流小鬼Orz我的世界好危險嗚嗚嗚(貴姬流小鬼表示:)
我看了博客來的簡介和試閱後,心中已經有了個兇手人選。11/29(週四)書一入手就不想等了,直接翻結局……靠夭未看先猜中到底為何名作家會猜不到兇手???為何網友公認結局很震驚???我沒被作者騙到,但被大家的推薦騙到了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
※以下爆雷,請自行斟酌離開或繼續閱讀。
防雷葵花
丹布朗教會大家的事:主角身邊最像大好人的那個人就是大魔王(爆)
半夜看完,隔天就在FB怒發我的推理小說雷點:
1. 主角失憶
2. 兇手是莫名殺出的神經病
3. 兇手是主角身邊的大好人
丹布朗例外,因為他是套路王。一般般的套路會讓人覺得低級,但堅持套路到他那個份上,某方面而言卻會成為經典,就像一般歌手不換舞台裝是不敬業,但費玉清穿一輩子小領西裝就可以(?)讀丹布朗小說的樂趣之一就是「未看先猜中」的親切感(?)要是哪天被他騙了反而會很失落ㄅ覺得他怎麼變成正常的推理作家(這是褒還是貶(我也不知道(X
後來想想也還有例外,島田莊司的《異邦騎士》,就是主角失憶卻很精彩的推理小說。或許,沒有不能寫的題材,只有寫壞掉的作品。近年的歐美懸疑小說,作者偷懶,愛放「目擊者失憶」大絕,設計不可能犯罪的腦力都省了近年的日本推理小說,則是愛用整型梗,以前東野圭吾的《幻夜》,整型成果是多年來的累積,十分合理,但現在厚~很容易就整型成別人、甚至先整成別人再整回自己,最好變臉那麼簡單,身材和聲音也不會一樣,斯容整了三十次沒變成金喜善、再整三十次也沒變成金泰熙啊
我覺得推理作品,沒有驚人的詭計和真相也OK,但整個故事要合理,此外希望角色們、尤其是主角不要太雷,啊不然結局不強故事不好人物討厭,我要這本書幹嘛?
至於作品的意義:日系的本格派推理、歐美的解謎小說,注重理性、智力、突破人類思想與心理的盲點;日系的社會派推理、歐美的犯罪小說,注重社會或人性的議題;日本的致鬱系、歐美的懸疑驚悚小說,主要則是吃氣氛。就個仙的價值觀而言,意義是骨架、氣氛是血肉,徒有氣氛而無意義的作品,坦白說就是重口味、沒營養的垃圾食物啊!但另一方面我又覺得,如同也有寫得爛的本格派推理、社會派推理,理應也有寫得好的致鬱系、懸疑驚悚,因此每隔一段時間,我就會買致鬱系或懸疑小說,想突破自我的成見,但下場往往都是被雷到就是了
以下是以機掰仙的主觀角度,分(ㄊㄨˋ)析(ㄘㄠˊ)這部小說,溫良恭儉讓的朋友們,請盡速離開唷
防雷葵花再一朵
「最後的女孩」是影痴的用語,指恐怖電影結束時最後倖存的女人(《最後的女孩》P.30)
故事中共有三名最後的女孩(結尾出現的海莉不計入):聯誼會館血案倖存者、積極成聖人的麗莎,夜光客棧血案倖存者、消極成廢柴的莎曼珊,松林別莊血案倖存者、表面擺脫陰影出頭天、實則各種逃避到欠砍的虧雞。麗莎和莎曼珊戲份很少、形象扁平,主角只有虧雞=本書無意呈現「犯罪受害者們的群像」。
虧雞從頭到尾就是我不要看我不要聽各種崩潰,不該逃避的拚命逃避,應該小心的卻不小心。因為她失憶,案發的關鍵一小時記憶都空白,所以在她的認知裡案情是這樣:他們一夥同學去松林別莊度假,遇到來路不明的喬,自稱車子拋錨,珍奈兒邀請喬進屋休息,結果原來喬是逃出療養院的精神病患,最後在松林別莊裡展開大屠殺。既然她的認知是如此,為何還會讓來路不明、自稱莎曼珊、但其實沒驗證過身分的陌生人,住進她家?各種離譜的逃避和愚蠢,與其說是描寫受害者心路歷程,不如說只是灌水,要是虧雞不歹戲拖棚,這本會變成短篇小說。
虧雞和克雷格,互有好感加上正式交往,時間是一年多,克雷格一直想上床,珍奈兒也提醒虧雞,但她依然一廂情願認為,那只是一時的慾望,不會造成克雷格不可逆的失望。終於一群屁孩去松林別莊狂歡,兩人同房同床,也約好要做了,結果她又臨時踩煞車,提出「我希望我的第一次能夠特別一點」這種抽象的要求還對男友不是處男感到失望克雷格憤而離去剛好而已www
之後虧雞撞見克雷格和珍奈兒打野砲,她就回松林別莊上了喬。上完喬之後,她又氣到拿刀要去質問,喬追來阻止,她就把刀丟在森林裡走人,喬也沒撿刀就離開了。哈囉小姐~人有開擇偶條件的自由,無論是為了心靈相通、肉體相通或戶頭相通,無論在別人看來是高級或低級,這都是個人自由。不滿男友精蟲衝腦,你有權利把他甩了,但你沒有權利拿刀相向,這是恐怖情人好嗎?更恐怖的是,虧雞明知森林裡一年前發生命案兇手沒抓到,她還把刀丟在那裡,刀果然被兇手撿去,然後她的朋友就死光惹
大屠殺過後,唯一倖存的虧雞,罹患了解離性失憶症,只記得屠殺的開始:垂死的珍奈兒渾身是血從森林裡走出來,以及屠殺的結束:虧雞向警察庫普求救、庫普槍殺了緊追虧雞的喬。明知道自己失憶,還咬定兇手是喬
警方也很莫名,雖然喬拿著兇刀,但他的體格,不可能打得過克雷格和羅德尼。喬是逃出療養院的精神病患,庫普是負責找他的警察,所以當天在當地,有能力制服克雷格和羅德尼的人,不就只有庫普嗎庫普被虧雞抱住、槍殺喬之後,隨即請求支援,警方馬上來了=庫普沒機會回去現場清除跡證。他在屋內走來走去殺戮那麼久,還和羅德尼激烈打鬥,都沒有掉頭髮?羅德尼的指甲縫裡都沒有他的皮屑?這些跡證肯定不是喬的,那真兇肯定另有其人啊!這個美國和有CSI的美國是平行世界吧就算警方不懷疑自己人,八卦記者和無聊鄉民,都沒起疑心?
虧雞獲救後一直很依賴庫普,也知道庫普喜歡她,卻選擇和律師傑夫交往、同居,讓庫普擔任隨傳隨到的角色,但庫普抱蒂娜她又大吃醋,7pupu質問庫普,「我還沒有準備好要原諒他」(《最後的女孩》P.349)、「他應該完全屬於我一個人才對」(《最後的女孩》P.350),最後背著傑夫和庫普上床(剛剛你是不是搶了傑夫的台詞)覺得克雷格當年真冤
虧雞最後恢復記憶,想起來當時的狀況:喬蹲在地上撿兇刀,很害怕地看著虧雞,以為唯一活著的虧雞是兇手,他說他聽到尖叫聲,所以又回來,然後就看到……然後虧雞就抓狂尖叫逃跑,喬只好拿著兇刀追她,然後虧雞看到一個制服上沾滿鮮血、一副兇手樣的警察,就撲到他懷裡求救(我到底看了什麼)
那再來看看庫普殺人、以及不殺虧雞的原因:殺人原因只是因為他有病,小說也沒有要探討這是什麼病,反正就是有病,歐美懸疑小說愛用。唯獨不殺虧雞的原因,是他在森林裡對虧雞一見鍾情即使她可能想起他是兇手,他仍選擇不殺她。之後深情守護虧雞十年,除了殺害莎曼珊和麗莎,其他時候都忍住不殺人,因為他不想冒失去虧雞的風險。好的那從上述也知道虧雞是怎樣的女人,庫普卻愛她愛成這樣,證明他真的有病(欸)
同場加映麗莎:她鎖定庫普可能是松林別莊血案的真兇,竟然和庫普在她家喝酒,企圖逼供,但她是獨居,酒裡就被下藥,昏倒後被拖去浴室割腕,偽裝成自殺。沒有隨身暗藏電擊棒自衛;沒有事先把自己的調查託付給親友;沒有在家裝設針孔攝影機和竊聽器;當然也沒恐嚇庫普:「我已經事先託付了十個親友,只要我出事,無論是死亡或失蹤,就是你幹的。」任何防備措施都沒,就和這麼危險的殺人魔嫌疑犯,獨處一室,還喝東西……我真的相信她想自殺(欸)
最後再來回顧松林別莊血案:珍奈兒的父母,租了一間附近發生過命案兇手還沒抓到的小木屋,給寶貝女兒邀朋友辦生日趴。貝琪知道這是一間附近發生過命案兇手還沒抓到的小木屋,卻沒事先建議大家換地方辦趴,大家都進森林開始探險了才說。而剛抵達松林別莊時,珍奈兒原因不明禁止朋友們:打電話、傳簡訊、拍照錄音、臉書發文,沒收了大家的手機放在車上;但後來既然得知,這是一間附近發生過命案兇手還沒抓到的小木屋,卻都沒人想到應該拿回手機,萬一出事才能求救。而且既然已經知道,這是一個發生過命案兇手還沒抓到的森林,克雷格和珍奈兒還要去打野砲。而且既然已經知道,這是一個發生過命案兇手還沒抓到的森林×2,虧雞還要到森林裡散心→撞見男友和好友打野砲&讓殺人魔對她一見鍾情→殺人魔跟著她目睹野砲,為她除掉那對姦夫淫婦、以及所~~~有的朋友(大謙語氣)。
Anyway總之屠殺開始,珍奈兒顯然沒救了,就算有救,虧雞顯然也打不過兇手,但虧雞卻衝過去抱住她(剛剛才拿刀要去找人家)兇手都來了,虧雞還不放手,然後她就被砍了(廢話)但畢竟是暗夜的森林,如果安靜鳥獸散溜走,兇手是殺不了所有人的,問題是大家都喜歡尖叫,但在這種地方,沒有別人會循聲來救你,只有兇手會循聲找到你(扶額)克雷格要開休旅車落跑,不好好開還去撞樹,然後下巴壓到喇叭,兇手不殺你對不起自己(不是)
後來剩下羅德尼和虧雞倖存,羅德尼為了救虧雞(他不知道兇手不打算真的殺她)和兇手激烈搏鬥而死。虧雞跨過他的屍體時,還特意不去看他,告訴自己這不是真的,靠夭人家是為了救你而死啊!但整本小說裡虧雞都沒有感謝過羅德尼,她只在乎她自己、和她喜歡的男人
最後虧雞和喬互相誤會對方是兇手。喬就算了,他是後來才回來的。虧雞明明一直看到兇手,就算光線差,臉看不清楚,但喬和庫普的衣服和身材也差太多了如果虧雞是看到喬拿著兇刀,就嚇到先跑再說,為何她看到庫普制服上都是血,不會嚇到先跑再說……看完真想把這群腦殘屁孩和庫普一起關進松林別莊,再多丟幾顆炸彈進去虧雞有主角特別待遇,嘴裡要塞一顆
我還要抱怨另外一件事,就是:推理小說裡的女性友誼。虧雞和珍奈兒的關係,正如小說裡的記者約拿所言:「妳們表面上假裝是最好的朋友,但是實際上卻完全受不了對方。」(《最後的女孩》P.267)就我目前的閱讀經驗,無論是日本或歐美的推理小說、無論作者是女性或男性,寫到女性好友,多半都是表面要好,實則互相討厭、嫉妒、搶男人。英國懸疑小說《暗黑森林》的女主角和閨密,也是這種關係,女主角參加了閨密辦在森林別墅的派對,然後有人死掉了,女主角受傷在醫院醒來,失去案發時的關鍵記憶←套用在《最後的女孩》無違和(意外發現套路)(離題)
總之在推理小說裡,女性友誼經常被描寫得很負面,但男性友誼就不會,看看那基情四射的偵探與助手但在現實裡,女性友誼、男性友誼、男女之間的純友誼,應該都差不多,有事時會互相幫忙,沒事時就很日常啊、講話內容很垃圾啊……不是每個女生都很鹹在那邊自己演鹽吸攻略好嗎
當然這本也是有優點啦~文筆很好,氣氛很好,就這樣(喂)
我通常沒空寫讀後感,這次特別花時間來寫,是要提醒自己:我的時間和金錢,愈來愈需要花在刀口上,所以不要再買不合自己胃口的小說類型了,再買剁手↓↓↓
留言列表